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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制定“暖心行动十条措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和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4/9 8: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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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指导企业强化管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推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引智、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企业克服新冠疫情复工复产,清丰县制定暖心行动十条措施服务民营企业,取得了良好效果。
    《清丰县服务民营企业暖心行动十条措施》一是减少执法检查,让企业安心经营。降低检查频次,进入企业检查需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检查。二是不贴封条、不断电、不罚款,“无惩处”管理。服务企业整改提升规范生产,县级权限内不贴封条、不断电、不罚款。三是降低疫情影响,减税、免税为企业纾困。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法减免2020年度房产税。四是免收租金,减轻企业负担。对承租国有经营厂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至6月份厂房租金。五是水电气降低收费标准,提供优质服务。6月底前电价每度降5%,水价降0.1元/m³,执行淡季天燃气价格。六是用好平台,集中接送,保障用工需求。建立稳定的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外地员工集中接送入厂。七是设立过桥资金,保障企业续贷。设立2000万元过桥资金,保障企业正常融资续贷。八是设立发展基金,方便企业贷款。设立1000万元企业发展基金,为企业担保放贷1亿元。九是开辟绿色通道,快速为企业办理手续。开辟审批事项办理绿色通道,企业申办手续7天内办齐。十是落实服务企业“十不要”,开展企业“下评上”。县纪委监委每季度组织企业评议会,结果计入涉企单位考核奖惩。
   为切实贯彻落实《清丰县服务民业企业暖心行动十条措施》,县委统战部先后召开工商联副主席、副会长座谈会、年轻一代企业家座谈会、优化营商环境例会征求意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及分管非公经济的副部长深入乡镇企业,产业集聚区家具、食品、装备制造企业、行业商会开展调研走访、与企业家谈心了解情况,倾听企业意见,我县民营企业家纷纷为暖心行动十条措施点赞,决心下大气力,采取有效措施、投入真金白银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做大做强产业。

    受《服务民业企业暖心行动十条措施》的鼓舞,至目前,我县复工复产项目374个,其中工业项目238个(产业集聚区117个,乡镇121个),服务业项目74个(物流14家,商贸31家,其他29家),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62个(建筑业18家,房地产44家)。规上企业情况:107个规上工业企业已上报复工复产99个,复工率92.5%,其中产业集聚区企业62个,乡镇企业37个。39个规上服务业企业已复工27个,复工率69.2%。43个规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已复工38个,复工率88.4%。重点项目情况:35个省市重点项目已复工30个,复工率85.7%。其中,省重点项目5个,全部复工;市重点项目25个,复工率83.3%。

    来源: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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