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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1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8/18 2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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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9:28,清丰县疾控中心收到“河南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区域协查平台”1例密切接触者协查通知。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及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均已隔离管控,相关人员及居住环境皆已完成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16日

21:32乘坐Z22次(1车12号上铺)自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卫站至河北省石家庄北站。

8月17日

5:55到达石家庄北站。

6:00左右乘坐滴滴打车前往石家庄站。

6:33到达石家庄站。

7:31乘坐K385次(13车厢81号)从石家庄站至安阳站。在18检票口检票。

10:30左右到达安阳站。

10:50左右从安阳火车站口乘坐豫ETG001出租车前往内黄县。

11:44在内黄县田大路口下车,妻子骑电动车接回家。

12:00左右到达清丰县阳邵镇南留固村家中。未外出。

16:30左右和妻子自驾车到清丰办理住房公积金,停留约3分钟。

16:50左右在清丰县中医院排队做核酸。

17:09 采样结束后自驾车返回家中。

8月18日

15:28 闭环转运至清丰县康复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与上述该密切接触者在同一场所(包括出租车)、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服从属地管理,并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前往检测或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便于及时排查。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防控不能松懈。请广大群众严格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消息,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建立免疫屏障,有效阻断疫情发生和传播。

咨询电话:清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393--7216630

 清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93--7227287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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