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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廉洁高墙 促履职担当——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4/4/24 8: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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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召开“三个规定”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一要深化思想意识。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认清“三个规定”填报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核心要义,切实把如实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作为每位检察人员的“安全阀”“护身符”,形成“逢问必录”良好政治自觉。二要切实压实责任。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带头记录报告。三要强化责任追究。要加强督导督察,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及时跟踪“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及人员进行提醒,进一步筑牢检察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的思想防线。

学深悟细“三个规定”

召开“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的重要意义、填报内容、填报原则、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等内容进行了再传达再学习。针对《河南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进行详细解读,切实解决干警“不会填、不愿填、不敢填”的心理负担,实现由“要我填”到“我要填”,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切实形成主动记录是习惯、拒绝过问是规矩的鲜明导向,努力达到“逢问必录、有问必填、应填尽填”。

做实做好“三个规定”

及时组织学习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河南省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制度(试行)》。按照个人签订,逐级递交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警签订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承诺书。通过签订承诺书,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下一步,清丰县检察院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增强干警填报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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