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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多层面督导检查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发布时间:2024/5/5 21: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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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企业明确了几名安全管理员?是如何加强安全管理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有没有建立台账?”近日,清丰县安全生产标准导则督查组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丽曼俪家居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今年以来,清丰县坚持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导则作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为主要成员的联合督查组,采取多层面、多维度、多形式督导检查的办法,打通安全责任落实“最后一米”。

为压实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清丰县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2项安全生产标准导则,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细化量化20个行业部门监管落实责任。督查组采取定向检查、听取汇报、抽取示范点等方式,适时了解行业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导则运行、教育培训行业系统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等情况,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教育培训组织到位,安全压力传导到位。

按照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的思路,指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乡(镇、办)初步筛选确定了106家标杆企业(单位)。督查组采取现场督导、组织座谈、调阅资料等方式,帮助标杆企业(单位)找问题、查隐患、筛选风险点,并以导则为范本,指导帮助标杆企业(单位)健全制度机制、开展教育培训、科学设置安全提示牌等,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针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采取建立清单台账、跟踪销号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后仍然存在类似问题风险不放过。针对共性问题,督查组还会适时提醒行业监管部门在行业系统内开展以案促改,确保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发生事故之前。

截至目前,清丰县已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3轮(次),督查行业监管部门20个、标杆企业(单位)16家,印发督查快报3期,共发现各类问题15个,已整改问题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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