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的重点是治理乱堆乱放、整治乱倒乱扔、整治乱搭乱建“六乱”,和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六清”。
此次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是,通过集中“治理六乱、开展六清”,尽快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局面,使全省农村尽快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从现在开始到2022年春节,重点解决净起来的问题;2022年春节后至2022年3月,结合造林绿化,重点解决绿起来的问题;2022年4月至5月,重点解决亮起来、美起来的问题。
《通知》明确,省委、省政府成立省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织推动。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省负总责、市抓推动、县乡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村庄都要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要统筹抓好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基础条件一般的村庄要突出解决脏乱差问题。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动员群众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群众改院、改水、改厨、改线、改厕,清理院内外卫生死角,种植花草林果蔬菜,整治庭院及周边环境。
同时,将采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方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地。每月对市县排名并进行通报,2022年5月底对各地集中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市县乡村进行通报表扬,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地方通报批评,对组织不力、脏乱差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