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3日,清丰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经过表决,会议决定接受苏其超辞去清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徐永强等10位同志的任免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海民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清彰、贾建岭、左海义、韩晓东和委员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理宏,县法院院长石文英,县检察院检察长裴大伟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