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奇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省市人代会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拿出务实举措,切实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要紧扣中心大局,锚定“两个确保”、深入实施“十大战略”,更好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推动清丰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清丰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召集人名单和其他有关名单草案、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讨论了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民生实事项目七个报告的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大会审议。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周秀安、王付臣、武俭阔,县领导徐拥军以及常委会委员等共26人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赵永正,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斌,以及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