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公示公告
清丰县2014年征兵公告
发布时间:2014/7/21 11:33:14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清丰县2014年征兵公告

    今年的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开始,为了让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了解今年征兵政策,踊跃报名应征,现将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范围
    男兵征集对象以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到22周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周岁。
    当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大学新生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已应征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保留入学资格(学籍),享受减免学费等政策。
    二、时间安排
    8月5日前为征兵准备阶段,受理应征青年报名,做好征兵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8月5日至25日为体检政审阶段,8月15日前完成征兵体检,8月25日前完成政治考核。
    8月26日至9月3日为定兵、公示阶段。
    9月份为新兵运输阶段,9月4日前完善档案、发放被装,9月5日组织起运新兵,9月底前完成新兵输送任务。
    三、报名办法
    今年征兵预征对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
http://www.gfbzb.gov.cn)先进行兵役登记,再应征报名,并且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根据乡镇武装部通知安排,参加初检初审。适龄青年及广大群众,在征兵政策和报名应征方面如有疑问,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到各级武装部咨询。县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6171220、6171225。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炎黄子孙的不懈追求。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把参军入伍作为人生理想追求,把成才梦融入强国梦强军梦,在人民军队这个大舞台上书写人生壮丽篇章!


清丰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