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公示公告
国家通报表扬!清丰县古城乡中心卫生院上榜!
发布时间:2024/2/13 23:03:12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对2023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表现突出、服务质优的机构予以通报表扬的通知》,我市华龙区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机构在2023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达到推荐标准要求,表现突出、服务优质,获得通报表扬。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来,我市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与乡村振兴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强化医防融合服务,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能力标准,达到推荐标准机构27所,占比达到30%以上,提前两年完成国家2025年中部地区2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达到推荐标准的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我市基层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度我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达到推荐标准机构名单(共9家)

华龙区人民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清丰县古城乡中心卫生院

南乐县千口镇卫生院

南乐县寺庄乡卫生院

范县杨集乡卫生院

台前县马楼镇中心卫生院

濮阳县郎中乡卫生院

濮阳县五星乡卫生院

濮阳县渠村乡卫生院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