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深刻吸取“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经验教训,古城乡党委政府多措并举,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监督,扎实做好农村自建房各项安全工作,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乡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落实“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批”的建房流程,联合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对建房选址、图纸设计、施工资质进行联审联批。
二是加强规划引领。加快完善村庄规划,划定禁建区25处、限建区11处,明确建房层高、面积等标准,引导群众集中连片建房。
三是狠抓过程监管。由乡综合执法队牵头,组建专业巡查队伍3人,联合各村农房安全管理员开展动态巡查,重点检查施工安全、建材质量、抗震措施等,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限期整改。
四是做好“工匠培训”。对本辖区23名建筑工匠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实行持证上岗。逐渐培育一批懂技术、守规范的乡村建设队伍。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制作“清丰县古城乡农村建房施工流程图”,发放各类宣传页、海报9000余份,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典型案例警示会等方式,普及《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农村建房安全管理告知书》等法规,提升群众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截止目前,集中整治违规建房2处,巡查建房工地47处,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