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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谈争先创优】孔鼐:永葆奋进姿态 以高质效履职强化检察担当
发布时间:2024/3/21 1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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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过去的一年,第四检察部在县委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锚定“争先进、创一流、亮品牌”的工作目标,在争先创优上擎旗奋进,在更加出彩上挺膺担当,整体工作稳中求进。2023年度,四部民事检察团队荣获全省优秀办案团队,公益诉讼团队荣获全市优秀办案团队,多次被省院通报表扬,全市综合考评民事检察位居全市第一,公益诉讼检察位居全市第二。

一、抓品牌、育亮点,坚持数字理念,推动大数据赋能。持续打造“四检益+”品牌。四部以工作品牌创建为抓手,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创建的“四检益+”公益诉讼品牌,荣获全市首届濮检品牌称号。“四检益+”综合服务平台被省院立项为创新品牌项目,“四检益+”随手拍接收各类公益举报线索4000余条。相关做法被河南法制报、大河网、河南营商环境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数字赋能,开辟监督新路径。结合民事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数字检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发建立的“民事驳回执行申请中生效裁判、审判程序违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省院立项。目前已筛查全市民事执行卷宗3000余册,共发现案件线索84条;其中筛查出本院案件线索35条,核查10条,成案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已改判2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建议1件,执行监督建议3件,均被采纳;移交犯罪线索2件,1名当事人被刑事判决,挽回国有资产3万余元;为其他县区院移送线索49条。该模型的建立,不仅破解了案件线索发现难的困境,也为全市的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抓业务、提质效,打造典型案例,推动检察专业化。在办案中总结,在总结中办案。四部办理的《宋某某等13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国家级典型案例,通过该案拍摄的微视频获评第七届平安河南“三微”作品“最佳微视频”;办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贾某、刘某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案》获评省级典型案例,《督促清丰河务局加强河道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为2023年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被省院评为生态保护类典型案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共获评7件市级典型案例。撰写的调研文章与经验材料被最高检、省市院共刊发25篇,其中《反映涉虚假诉讼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呈现四个特点需引起重视》被最高检六厅“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

三、抓监督、促合力,推动“府检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滴水不成海,独木难成林。2023年,我们在民事检察方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会签《联合打击涉公证、仲裁领域民事虚假诉讼协作机制》,促进形成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该做法被《河南检察简报》刊发。在行政检察方面,与清丰县司法局会签《联合开展护航民生民利、护航法治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意见》,助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为企业发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林长办分别会签检察联络室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共享信息资源、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调查协作等方面达成意见,旨在通过检察与行政的协同配合,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回顾过去,硕果累累;展望未来,任重道远。过去的一年,四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委和院党组的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今后第四检察部将坚守检察为民初心,继续锐意进取、努力拼搏,以昂扬的斗志、自觉的担当、有力的举措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起检察监督案件中,让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更加有力,强化监督和协作配合,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一道,持续为美丽清丰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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