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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认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6/7/20 16: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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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纪委安排部署,6月21日至7月20日为核查阶段,县扶贫办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对贫困群众精准识别认定、整村推进、到户增收、雨露计划和贷款贴息自查自纠情况,特别是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重点进行核查。期间,按照县纪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认真开展扶贫及民生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从7月5日至10日,还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一步严肃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纠,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通过翻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重点核查,进一步深刻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间节点,做到了边查边改、务求实效,确保了问题真正得到解决,更加有效地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一)关于2015年前基础设施项目结余资金77.46万元尚未安排使用的问题。由于工程招投标控制价和中标价差价,造成项目资金结余,下一步将梳理核对结余资金数额,对各乡镇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需求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各乡镇需求及规划合理分配资金,对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批复,确保2016年8月底前整改完。(二)关于2015年前滞留资金123.88万元的问题。1、2013年前到户增收项目结余5.6万元,由于马村乡白马杨村实施项目中,计划扶持50户贫困户发展黄芩种植,经农户自主实施,实际完成36户,每户补贴4000元,剩余14户因市场行情等影响不再进行项目实施,资金结余5.6万元。整改措施:2015年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积极清理和消化财政专项扶贫结存结转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工作进度的通知》(豫财农[2015]286号),按照有关规定已将结余资金5.6万元收回国库。下一步,按照上级安排,优先用于2016年贫困村生产生活设施项目;2、小额贴息项目结余资金27.28万元,由于小额贷款贴息宣传力度不够,金融部门门槛又高,贷款需要担保,真正的贫困户找人担保很不容易,而有些申请贷款人员经审核后为非贫困户,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造成了贫困户贷款人数较少,截至目前,2013年我县安排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30万元,贴息资金2.72万元,14户贫困户得到扶持,结余资金27.28万元。整改措施:对于滞留资金将继续用于下一年,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贴息宣传力度,深入乡、村向贫困户讲解小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利用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等方式扩大宣传;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向金融机构提供贫困农户系统名单,经金融机构一一查询确认后,由贫困户本人到县扶贫办申请,而后到所属信用机构办理贷款;督促财政部门及时报账,确保2016年12月底整改完;3、产业化贴息结余资金91万元,由于项目批复后,受市场行情影响,我县四家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实现带贫效果,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经扶贫办多次协调督促,企业积极性不高,均表示自动放弃项目实施。整改措施:为充分发挥产业化扶贫贷款贴息资金作用,2015年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积极清理和消化财政专项扶贫结存结转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工作进度的通知》(豫财农[2015]286号),按照有关规定已将结余资金91万元收回国库。下一步,按照上级安排,优先用于2016年贫困村生产生活设施项目, 确保2016年8月底安排项目,12月份支付完毕。(三)关于2015年互助金项目因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滞留150万元的问题。由于互助金项目实施各村成立的互助金组织必须在工商局或者民政局注册,目前,有意向村无法完成互助金组织的注册,致使项目无法实施,造成项目资金滞留,下一步向上级申请,对此项资金转为其他项目资金,根据各乡镇需求及规划合理分配资金,对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批复,确保2016年8月底前整改完。(四)关于“雨露计划”短期培训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人员申请补贴资金问题。由于短期技能培训对象为贫困人口,培训基地报账时无法对学员名单进行判断和筛选,县扶贫、财政部门验收时,通过严格把关,会同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和对比,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目前已整改完成。下一步,严格按照《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文件要求,规范程序操作,经村级、乡镇、县级逐级完成资格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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